| 近日,武进法院行政庭至滆湖揽月湾参加滆湖渔业资源司法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将千斤鱼苗放流滆湖,实现对滆湖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修复。共同参加此次放流活动的还有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此前,被告人耿某等四人在滆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损害了滆湖的渔业资源,案件审理中耿某等四人主动缴纳生态资源赔偿费18000元,用于购买花鲢等鱼苗1000余公斤。通过此次鱼苗放流活动,有效促进滆湖鱼类资源修复。
    冬日暖阳中,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将活蹦乱跳的鱼苗倒入滆湖中,引起不少过往群众的围观驻足。这些生命力旺盛的鱼苗有助于生态环境的整体修复,为滆湖注入新的生命和活力。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系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有益尝试,既让被告人接受了教育,又修复了生态环境,同时也让更多群众认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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